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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产品价格过高,代理合同能否解除?
2014年9月3日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问:今年六月一日,我与北京某公司签订一份代理合同,代理销售其产品,交纳保证金10万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发现与市场上同等规格、型号的同类产品相比,该公司产品价格过高,严重影响了我的预期设想。请问,我能否以产品价格过高为由,要求解除代理合同,退还保证金?
  答:当代理合同中将产品价格过高约定为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形之一时,您可以依据代理合同条款,提供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当代理合同没有约定该解除情形时,您只能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行使法定解除权。该公司提供质量合格、价格适中的产品,系其代理合同主要义务,供货产品价格过高,其不能履行主要义务,致使您签订代理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但您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因该公司产品价格过高,致使您无法实现代理合同目的。
 

来源: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邱科铭——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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