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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的条件
2014年9月3日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变更合同的条件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
  (2)合同变更应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擅自变更的合同无法律效力;
  (3)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变更应有相应的证据;
  (4)按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须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其内容的重大变更还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如果合同变更前或变更时,可能存在或发生了给当事人一方造成损失的事实,合同变更后,受损害的一方仍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当事人如果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
 


来源: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邱科铭——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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