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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如何行使担保权?
2014年9月3日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行使担保权时须遵守以下要求:
    1、注意保证期间的约定。担保合同中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全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债权人须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责任,否则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不积极行使权利,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注意保证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为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提出要求之日起两年内。
    4、债权人在保证诉讼时效内向保证人起诉,可以对保证人单独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来源: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邱科铭——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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