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履行
文章列表
债务抵消的法律依据
2015年2月18日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
二、该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依据合同的性质不能抵消的除外。
三、当事人互附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抵消。

来源: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邱科铭——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18916407844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16407844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