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担保
文章列表
保证人追偿权的规定
2015年5月15日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保证人追偿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本条是对保证人追偿权的规定。
    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在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之后,以债权人身份请求债务人偿还的权利。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应符合以下条件:(1)须已用保证人财产代为清偿主债务;(2)须因保证人清偿而使主债务消灭;(3)清偿须无过失。
 


来源: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邱科铭——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18916407844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16407844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