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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解说先期违约
2016年4月4日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先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中,明确表示为明示先期违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为默示先期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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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科铭——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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