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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如何避风险:不利条款要看清
2016年10月4日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不少家庭都会利用节假日集体外出旅游。鉴于以往旅游合同存在诸多问题,给消费者带来麻烦,合同专家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想有个舒心旅程,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审查、签订合同要慎重。消费者拿到合同后,不要急于签字,首先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对旅程安排及违约责任方面应字斟句酌地审阅。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或模棱两可的语句一定要修改。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是火车还是飞机,是一般旅游汽车、空调车还是豪华大巴;住宿标准是星级宾馆还是招待所,如果是宾馆应注明是几星级的;旅游景点具体有哪些;餐饮标准应明确是几人几菜几汤;还要注明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
  明确旅游价格,防止旅行社变相提价。一些旅行社以低价位吸引消费者,尤其是出境游,到了目的地后又擅自增加娱乐项目,增加购物次数,以此来变相提价。
  在合同中清楚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一旦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依据合同能够得到赔偿。此外,要签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以做好风险防范。


来源: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邱科铭——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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