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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融资租赁合同应承担哪些责任?
2018年4月23日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1)出租人的责任 1)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给承租人标的物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变更融资租赁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行为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出租人未按合同约不定期提供技术服务或因干预承租人购买租赁物,     (1)出租人的责任
    1)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给承租人标的物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变更融资租赁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行为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出租人未按合同约不定期提供技术服务或因干预承租人购买租赁物,给承租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出租人明知第三人对购买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还购买该标的物给承租人,出租人应付相应的责任。
    (2)承租人的责任
    1)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其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的,由承租人负相应的责任;
    3)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期间未妥善保管、维修租赁物,使租赁物受损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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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科铭——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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